三峡大学科技学院
2025年招生章程正式发布
我们在等你!
01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的要求,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三峡大学科技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三峡大学科技学院(以下简称学校),学校标识码:4142013236,湖北招生代码:C220,外省招生代码依照各省文件公布为准。注册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大学路18号,邮政编码:443002。
第三条
学校为民办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开设有43个本科专业和14个专科专业。学校对符合毕业条件或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按照《独立学院设置及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的相关规定,分别颁发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具印的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三峡大学科技学院普通本、专科的招生工作。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02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院长、党委书记、分管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学(课)部负责人、学生代表及校友代表组成的三峡大学科技学院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决策咨询、民主管理和监督机构,负责研究、审议招生政策和制度,监督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维护招生公平公正。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分管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决策、审议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
03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及湖北省教育厅核准下达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结合各省(市、区)具体情况及学校总体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设置、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报学校招生委员会及湖北省教育厅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在教育部及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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