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解读
1、《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在怎样的背景下出台的?
答:我市出台《意见》主要基于以下方面的考虑: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文件及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2019年6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明确提出:“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2019年7月召开的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强调,要正确处理好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的关系,坚持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互不享有招生特权的原则,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坚决遏制住“掐尖”招生行为。这次义务教育规范招生行为、调整招生政策,实行全国统一步调,要求在2020年招生入学工作中全面落地,必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目前,北京、上海、浙江等20多个省市陆续出台落地文件。
二是减轻过重学业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社会上也广泛呼吁做好减负工作。2018年12月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中小学生减负措施》,这是第一个全面系统推进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的文件,明确了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家庭和政府各方责任。《意见》是落实减负方案、回应社会关切的具体行动。
三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重要关切。宜昌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教育质量总体上走在全国全省前列。但是,当前在义务教育阶段一些地方和学校不同程度存在着违规考试招生、提前“掐尖”招生等问题,扰乱了正常的招生秩序,破坏了教育生态,加重了学生的学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造成了家长和社会的焦虑。《意见》的出台有利于保障教育公平,优化教育生态,缓解社会教育焦虑。
2、《意见》是如何制定的?
答:《意见》是在充分调查研究、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的。今年以来,我们持续关注全国各地有关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动态,多次到各地各校调研座谈,围绕今年义务教育的重点改革事项“公民同招”听取各方面意见,通过网络信息等多渠道征求社会公众对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的建议,综合各方意见,形成了本《意见》。
3、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主要坚持哪几条原则?
答: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基本公共服务,属公益性事业。一是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二是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公平发展原则。民办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公办民办学校互不享有招生特权,促进公办民办学校协调发展。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坚决落实中央文件要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采取有力措施,坚决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切实缓解社会的教育焦虑,不断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4、20
- 最近查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