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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示

2023-1-1 12:15 来自 丁侦球 发布 @ 宜昌社区


三峡大学研究生会

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01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组织名称:三峡大学研究生会

注: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2021—2022学年暂不作硬性要求。

指标

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是

□否

_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是

□否
_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是

□否

实有18人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是

□否

实有5人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是

□否

实有5个

6. 除轮值执行主席、部门负责人外未设其他职务。

☑是

□否

_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是

□否
_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是

□否
_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是

□否
_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是

□否
_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是

□否

召开日期:2022.06.25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是

□否
_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是

□否
_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是

□否
_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是

□否
_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是

□否
_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是

□否
_
18▲.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是

□否
_
19▲. 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是

□否
_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17


_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17
_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17


_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17


_
5. 除轮值执行主席、部门负责人外未设其他职务。

17


_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17


_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17

_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17

_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17

_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17

_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17


_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7

_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17

_
14.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17


_

02

二、《三峡大学研究生会章程》

三峡大学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三峡大学研究生会(简称“校研会”)是在校党委领导和校团委指导下的全校研究生主要学生组织。

第二条 本会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坚持“从研究生中来,到研究生中去”的核心理念,全心全意为广大研究生服务。

第四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全体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广大研究生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维护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本校研究生形成优良学风,引领学术创新,培养高尚品德;

(三)发挥作为学校联系广大研究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反映研究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四)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努力为同学服务;

(五)强化研究生会干部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用实际行动做广大研究生的表率;

(六)加强与校内各有关单位、学生组织的联系,发展与兄弟学校研究生会的合作,相互学习,相互促进;

(七)积极负责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

第五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以三峡大学校纪校规为基本准绳。

第二章 会  员

第六条 凡取得三峡大学学籍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承认本会章程均可成为本会会员。会员享有本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应承担本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

第七条 会员应履行下列各项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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