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政策速览 之四】兴山县小水果产业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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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水果产业扶持政策操作办法 一、扶持政策
全县计划投入100万元,扶持小水果产业可持续发展。
1.建设中国农科院郑州果树研究所兴山工作站,扶持资金30万元。
2.在金家坝村、张家河村和咸水村建设50亩瓜果新品种试种示范基地,扶持资金60万元。
3.小水果栽培新技术引进与推广工作经费10万元。
二、基本要求
(一)发展模式
县特产办根据企业自愿的原则,筛选确定承担瓜果新品种试种与示范基地建设的企业。企业依据郑州果树研究所专家组提供的引种试验方案进行基地建设,县政府对基地建设给予奖补,苗木采购实行全额补贴,基地建设按实际投资总额的50%给予奖补,试验成果实行共享,县特产办与企业签订基地委托管理协议,明确基地建设后期经营管理的责任与义务。
(二)基地建设标准
1.品种与苗木。按郑州果树研究所专家组提供的引种试验方案进行品种布局,主要试种猕猴桃、杏、无花果、梨和特色西瓜,苗木树种与品种由果树研究所确定。
2.建园标准。严格按照郑州果树研究所提供的技术方案,及时做好整地施肥、开沟起垄、标准定植等工作,建好棚架、肥水一体化系统、防护网和视频监控等相应设施。
三、操作流程
(一)方案制定。由县特产办、郑州果树研究所和企业三方共同制定瓜果新品种试种与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由最终确定的基地建设企业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并与县特产办签订共建共享协议,确保引种试验成果在乡村产业振兴中发挥引导与示范作用。
(三)验收兑现。8月底前,相关企业向县特产办报验收材料备案,县特产办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验收。验收合格后,县特产办核算奖补资金上报县政府审签,将资金兑现到基地建设单位账户。
12月初,县特产办收到中国农科院郑州果树研究所兴山工作站的年度总结后,报县政府审批,由县财政将30万元科技合作经费直达单位账户。
来源 | 兴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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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娱编审|李斌 熊勤终审 | 邹远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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