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扶贫政策
为贯彻精准扶贫政策方略,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到村到户到人,切实保证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获得资助,努力实现精准资助,现将各类资助政策标准公布如下:
1.学前教育资助
资助对象:经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公办园、集体办园、注册民办园)中,3-5岁在园的孤儿、残疾、烈士子女、因大病或突发性灾难等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
资助标准:按照1000元/生.年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2.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用于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困难生生活费,保障每一位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