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夷陵区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对机动车违法停车实施电子抓拍的公告》:区公安分局决定,从2018年6月12日起,对小溪塔城区及部分乡镇集镇机动车违法停车实施电子抓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小溪塔城区主、次干道及人行道凡未施划停车泊位的一律禁止机动车停放。
二、各乡镇集镇设有禁止停车标志的路段一律禁止机动车停放。
三、小溪塔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路段集中上学、放学时段,在不影响道路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准许临时停车,即停即走。
四、违反上述规定,公安机关将利用机动车违停抓拍系统固定证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罚款处罚和记分。
五、小溪塔城区机动车违停抓拍系统覆盖的路段:
1、夷兴大道全段;
2、平湖大道全段;
3、东湖大道全段;
4、正安街全段;
5、松湖路全段;
6、罗河路全段;
7、锦江大道全段;
8、黄金路全段;
9、平云一路全段;
10、平云二路全段;
11、平云三路全段
12、平云四路全段
13、三峡路全段;
14、湖光路全段;
15、港虹路全段;
16、锦江东路全段;
17、望江路全段;
18、永兴路全段;
19、中兴路全段;
20、区政府广场路段;
21、夷陵五巷全段;
22、康乐街全段;
23、彩云路全段。
24、月宫路全段;
25、东湖七巷全段;
26、人寿桥路全段;
27、明珠路明珠二巷路段;
28、发展大道全段;
29、东方大道全段;
30、东城路全段;
31、晨光路全段;
32、梅子垭路东湖初中路段。
六、各乡镇机动车违法停车抓拍系统覆盖路段为乡镇集镇设置禁止停车标志的路段。
特此公告。
宜昌市公安局夷陵区分局
2018年6月6日
“电子警察”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
抓拍都非常清晰
要想不被抓拍,只有一个良方
不心存侥幸
任何时候都严守法律
大家都要自觉做一个
文明宜昌人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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