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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学生会改革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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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三峡大学学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1-2022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PART01
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组织名称:三峡大学学生会


指标

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是

□否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是

□否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是

□否

实有32人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是

□否

实有 5人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是

□否

实有 6个

6. 除轮值执行主席、部门负责人外未设其他职务。

☑是

□否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是

□否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是

□否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是

□否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是

□否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是

□否

召开日期为:2022年6月25日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是

□否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是

□否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是

□否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是

□否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是

□否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是

□否


18.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是

□否


19. 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是

□否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16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16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16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16


5. 除轮值执行主席、部门负责人外未设其他职务。

16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16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16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16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16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16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16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6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16


14.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16



《三峡大学学生会章程》

三峡大学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三峡大学学生会(简称“校学生会”)是三峡大学党委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作为团体会员参加湖北省学生联合会。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二条 本会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团委和地方学联组织指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并接受来自其他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第三条 本会是党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第四条 本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学生的政治引领为根本。

第五条 本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第六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团委和地方学联组织指导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组章程,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

(二)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思想长大、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三)发挥作为学校党政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学校和全体学生整体利益的同时,依法依章程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四)规范学生干部的产生和配备,强化学生干部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五)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六)维护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学风、校风,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七)加强与校内各有关单位的联系,争取最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密切与兄弟院校学生会组织联系,增进友谊,交流经验,加强合作;

(八)积极负责地完成上级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七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二章  会  员

第八条 凡取得三峡大学学籍的在学的中国学生,承认并遵循本会章程的均为本会会员。

第九条 会员必须执行学生会的决议,遵守学生会的纪律要求,接受会员团体管理制度。

第十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有权参加本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二)有权对本会组织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

(三)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本会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 会员须遵守学生会组织章程,执行相关决议,完成各项任务。

第十二条 会员因各种原因离校,其会籍自动取消。

第三章  机构设置及运行

第十三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学生会的各级组织都要执行学生会的决议,坚持个人服从集体,少数服从多数,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学生会的下级组织应如实向上级组织汇报情况、及时请示和汇报工作。

第十四条 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是广大同学依法依规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治理的机构。

(一)坚持和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日常教育管理、民主监督力度,完善学生会运行机制、会员的遴选机制、评价监督机制,推动从严治会常态化、规范化;

(二)学生代表大会须每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经常任代表会议以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通过并经学校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学生代表大会应当有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才能召开。大会通过决议实行举手表决制,重要人事任免实行无记名票决制。学生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半数以上全体应到会代表通过方为有效。对章程及其修正案(草案)的表决须以全体应到会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为通过;

(三)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院(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院(系)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 %,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院(系)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院(系)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要体现广泛性。

(四)学生代表大会应成立常任代表会议或学生会委员会(研究生委员会)等常设机构,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学生会组织的工作。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由学代会筹备委员会决定,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需经学校党委批准。

第十五条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或修订本会章程,监督章程实施;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

(五)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六)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等。

第十六条 校学生会委员会是本会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对外代表三峡大学学生会。全校学生委员会由当选为委员的会员组成,每届任期一年。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任期相应改变。

第十七条 全校学生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

(二)督促学生会组织章程实施;

(三)听取、审议学生会组织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

(四)召集学代会;

(五)决定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个别调整事项;

(六)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常设机构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不得代替学生会组织执行机构行使权益维护等日常执行功能。

第十八条 学生会组织主席团须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应向大会公告,并经学校党委批准,报上级学联备案。主席团候选人应由院(系)团组织推荐,经院(系)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主席团探索实行轮值制度,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成员不超过5人,并聘任团委专职干部作为秘书长协助工作。

第十九条 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对学生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二)落实常设机构提出的工作意见;

(三)决定聘任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四)批准任免学生会组织各工作部门负责人等。

学生会组织可聚焦主责主业设立工作部门,一般不超过6个,在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第二十条 学生会由学生会主席团及工作部门负责人组成,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以召开扩大会议。扩大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一条 院(系)学生会组织属于校级学生会组织的基层组织,接受所在院(系)党组织领导和所在院(系)团组织、校级学生会组织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每年至少听取一次院(系)学生会组织工作及意见建议。完善校级学生会组织对院(系)学生会组织工作的考核机制,考核结果进行公开。

第二十二条 学生会组织下设:秘书处、自律维权部、学习调研部、网络宣传部、文体活动部、外联部,六个工作部门。

第四章  工作人员

第二十三条 各级学生会工作人员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应是信念坚定、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学业优良、作风务实的学生。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要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遴选,由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审核后确定,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并对结果进行公示,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第二十四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必须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决地履行本会章程第十条所规定的义务,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参与学校建设;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工作积极主动,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三)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优良;

(四)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团结同学,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善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二十五条 各级学生会组织要关心和培养学生会工作人员,每学期将其工作情况向所在学院汇报,广泛听取同学意见,对优秀工作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于达不到学业要求标准的、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二十六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必要情况下可以按一定的程序任职或免职。

第五章 从严治会

第二十七条 学生会的日常管理和指导:

(一)学生会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

(二)学生会组织坚持党委的全面领导,学校党委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要事项;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

(三)学生会组织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学校团委报告。

第二十八条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应胸怀崇高理想,格守学生本分,牢记服务宗旨,守纪律、讲原则、作表率。

第二十九条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以学生代表为主,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学校团委等共同参与。

第三十条 学生会述职评议制度:

(一)学生会学生骨干工作评议委员会由学生代表、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组成;

(二)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各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三)学生会建立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学生骨干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在全校学生会组织内具有最高效力,本会内的任何组织不得制定与本章程相抵触的规章、文件、决定。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的修正,需由委员会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向学生代表大会提出修正案,学生代表大会审议后经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后生效。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三峡大学学生会。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三峡大学学生会

2022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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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 号

机构名称

人 数

主要职责

1

主席团

5

执行主席:

1、全面主持校学生会日常工作,决定有关重大事项,并主持召开校学生会主席团会议、校院主席联席会议、学生会各部长会议、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

2、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统筹、调查、指导各部门工作,并为各部门组织活动提供指导和帮助;

3、指导帮助检查督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全权监督相应部门所承办的大型活动。

主席:

1、协助执行主席开展各项活动,根据学生会的决定安排和落实各项工作活动的开展;

2、做好分管工作和内勤工作。协助执行主席做好学生会的关工作,支持执行主席的意见和决定;

3、分管相应职能部门,参加和指导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2

秘书处

4

1、制作、整理并保存学生会各项文件资料;

2、筹备、参与和承办学校学生组织各项会议活动;

3、管理学生会开支用度及物资调配;

4、负责组织学员、选拔培训等学生会工作人员管理。

3

自律维权部

3

1、主管学生会纪检工作(包括日常监管、考勤、评比和财务监察);

2、大型活动中的签到和秩序维护;

3、通过校会权益平台、权益信箱、学生会公众号等渠道维护全校同学的公共利益;

4、通过举办校园提案大赛等3·15系列维权活动增强同学们的维权意识。

4

学习调研部

4

1、组织策划模拟考试,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

2、采访调研活动,力求更好地为学生解决实际问题;

3、重大活动统分,保证活动开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5

网络宣传部

5

1、主要职责为通过运营学生会下各种网络宣传平司;

2、运用视频、海报制作、推送等宣传方式,及时做好学校及学生会的线上线下的宣传工作;

3、运用相机记录校园点滴,通过采访传递学生心绪,借助文字表达情感;

4、全校学生进行“自下而上”信息反馈的桥梁。

6

文体活动部

6

1、通过举办“校园风采大赛”等活动,为全校同学提供展示自我的平台,追寻青春梦想,释放个人魅力;

2、加强来自不同学院不同专业的文艺、体育骨干间的交流合作,促进多方协同发展,宣扬文体精神,激发校园活力;

3、通过举办“联谊舞会”等晚会架起各部门间沟通的桥梁,联系新老学生会成员以传承学生会精神,凝聚组织力量,共创美好氛围。

7

外联部

5

1、与外界商家合作,为学生会和学生活动筹备资金和物资;

2、与各大高校联系,增加高校之间的合作交流;

3、组织开展优秀校级学生组织评比工作;

4、运营外联官Q“小福子”,进行宣传引流。


三峡大学学生会工作人员名单


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政治面貌

院 系

年 级

学习成绩排名

1

吴天磊

预备党员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本科2020级

1/67

2

钱蕊佳

预备党员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本科2020级

8/60

3

湛子扬

预备党员

电气与新能源学院

本科2020级

4/44

4

谢嘉欣

共青团员

经济与管理学院

本科2020级

12/171

5

蔡浏阳

预备党员

机械与动力学院

本科2020级

1/120

6

喻钊霖

共青团员

土木与建筑学院

本科2021级

18/83

7

朱一凡

共青团员

电气与新能源学院

本科2021级

22/444

8

黄嘉乐

共青团员

水利与环境学院

本科2021级

5/402

9

周  婧

共青团员

文学与传媒学院

本科2021级

64/272

10

黄佩钰

共青团员

文学与传媒学院

本科2021级

3/271

11

陈  苗

共青团员

电气与新能源学院

本科2021级

44/444

12

贾昕熠

共青团员

健康医学院

本科2021级

2/19

13

钱佳玥

共青团员

电气与新能源学院

本科2021级

13/444

14

尹  骁

共青团员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本科2021级

22/123

15

晏紫涵

共青团员

文学与传媒学院

本科2021级

8/272

16

霍梦瑗

共青团员

外国语学院

本科2021级

19/266

17

王彦熙

共青团员

文学与传媒学院

本科2021级

3/35

18

彭丽华

共青团员

文学与传媒学院

本科2021级

6/42

19

向思锦

共青团员

文学与传媒学院

本科2021级

10/42

20

张  驰

共青团员

电气与新能源学院

本科2021级

17/154

21

黄祥宇

共青团员

体育学院

本科2021级

16/170

22

李潇晗

共青团员

外国语学院

本科2021级

2/216

23

张颖晨

共青团员

文学与传媒学院

本科2021级

75/272

24

刘芷轩

共青团员

电气与新能源学院

本科2021级

17/142

25

蔡明楚

共青团员

土木与建筑学院

本科2021级

59/255

26

王文奥

共青团员

电气与新能源学院

本科2020级

17/444

27

汪雨琳

共青团员

电气与新能源学院

本科2021级

7/142

28

袁修洋

共青团员

电气与新能源学院

本科2021级

14/143

29

谭秋合

共青团员

经济与管理学院

本科2021级

2/50

30

刘  榆

共青团员

电气与新能源学院

本科2021级

5/113

31

赵凯枫

共青团员

机械与动力学院

本科2021级

37/143

32

周其钰

共青团员

电气与新能源学院

本科2021级

8/56


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三峡大学第二十三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产生办法

第一条 三峡大学第二十三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须为三峡大学2020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三峡大学第二十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须为三峡大学2021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第二条 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

第三条 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第四条 学有余力、学业优良,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上一学期专业排名或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程不及格情况;

第五条 有一年及以上的学生工作经历,或各领域优秀学生;

第六条 工作责任心及组织协调能力强,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出色;

第七条 有开拓创新意识,工作上善于思考、有独到见解,有明确的工作思路,有宏观上驾驭工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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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三峡大学第二十三届学生会、第二十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选举办法

一、总则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三峡大学本科生、研究生干部队伍建设,发挥三峡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着力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助力本科生、研究生全面长大成才,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主席团换届选举原则

此次选举应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选举过程和选举结果透明化,着力为三峡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选拔出一批紧跟时代砥砺前行、担当责任奋发有为的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人员。

三、主席团换届选举办法

1.本次三峡大学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采取差额选举方式产生新一届主席团,凡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均有选举权;

2.正式选举时,参选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应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及以上方可进行选举,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候选人名单按照姓氏笔画为序;

3.代表有对候选人投同意票、不同意或者弃票的权利。“同意”则在该候选人姓名下方空格内打“○”;“不同意”则在该候选人姓名下方空格内打“×”;“弃权”则不划任何符号;每人最少投一票,最多投五票;

4.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当众打开票箱清点票数,收回选票少于或者等于实发选票时,选票有效;多于实发选票时,选票无效,需重新选举;

5.大会选举时,设总监票人1人,监票人2人,计票人4名,由大会筹备委员会确认并向大会报告。大会筹备委员会委员及主席团候选人不得担任监、计票人,监票人在大会筹备委员会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包括核实出席选举大会的代表人数、发票、投票、计票进行监督;

6.大会选举工作由大会筹备委员会领导。选举时,如发现超过本选举办法的情况,由大会筹备委员会决定。

四、学生会主席团、研究生会主席团选举办法

(一)主席团候选人产生办法

1.三峡大学第二十三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须为三峡大学2020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三峡大学第二十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须为三峡大学2021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

3.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4.学有余力、学业优良,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上一学期专业排名或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程不及格情况;

5.有一年及以上的学生工作经历,或各领域优秀学生;

6.工作责任心及组织协调能力强,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出色;

7.有开拓创新意识,工作上善于思考、有独到见解,有明确的工作思路,有宏观上驾驭工作的能力。

(二)主席团选举办法

根据改革精神,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均设五名主席团成员,实行轮值制度。选举人员差额比不低于20%,采取自愿报名、学院团组织推荐并经学院党委同意,换届筹备委员会组织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提出候选人名单,报校党委研究同意后,提交大会差额选举。全体学生代表、研究生代表分别进行现场投票并公布投票结果,经综合考评,产生三峡大学第二十三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第二十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报学校党委审定后发文公示。

本选举办法解释权归三峡大学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所有。

三峡大学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

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2022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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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三峡大学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召开情况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党委批准,并报团省委和省学联同意,学校已于2022年6月24日、25日召开三峡大学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议的指导思想及主要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总结我校共青团、学生会和研究生会的各项工作,研究部署今后几年我校共青团、学生会和研究生会工作的主要思路和任务,选举产生共青团三峡大学第四届委员会、三峡大学第二十三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三峡大学第二十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勇于自我革命,奋发务实进取,持续加强青年学生思想政治引领,团结带领广大青年为把我校建设成为水利电力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大会时间

2022年6月24日、25日,会期2天

三、大会地点

三峡大学大学生体育馆

四、参会人员

1.校领导,团省委领导;

2.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政负责人;

3.各学院团委书记,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4.正式代表。

五、会议的主要议程

1.听取团省委领导和学校党委领导讲话;

2.听取和审议共青团三峡大学委员会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三峡大学学生会工作报告;

4.选举产生共青团三峡大学第四届委员会;

5.选举产生三峡大学第二十三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6.选举产生三峡大学学生会委员会。

现场照片

<  新闻链接   >

三峡大学第四次团代会、第六次学代会、第六次研代会顺利召开

三峡大学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名额及构成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结合我校实际,共青团三峡大学第四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拟定为108名。其中,基层团支部、非团学干部的团员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的比例不低于70%。

根据《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结合我校实际,本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代表238人,研究生代表大会拟定代表77人,占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比例为1%,研究生比例为1.2%,校、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40%,女代表不少于25%。

二、代表名额分配

代表名额的分配,参照上述各方面的比例要求,按照各选举单位共青团员、本科生人数、研究生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具体名额分配方案见《共青团三峡大学第四次代表大会、三峡大学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团员代表应是有选举权的共青团员(包括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而且是共青团员中的优秀分子;学生代表、研究生代表应是我校全日制在校中国学生。代表一般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2.刻苦学习,勤奋工作,作风扎实,成绩优良,群众基础好,受到所在单位党团组织的认可和多数团员的拥护与信任;

3.积极参加党团组织的活动,努力完成各项任务,在学习、工作等方面都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四、代表产生办法和程序

出席共青团三峡大学第四次代表大会、三峡大学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由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选举产生。校团委工作人员作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分配到相关选举单位参加选举。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酝酿人选。各单位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根据名额分配及构成要求,组织团员酝酿提名,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按照多于分配名额20%以上的比例,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

2.代表选举。各选举单位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经班级团支部民主推荐,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选举产生最终代表,并在本单位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

3.确定代表名单。代表选举结果经同级党委审核后,报学校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

五、选举工作要求

团员代表、学生代表、研究生代表的选举工作要在认真学习贯彻关于代表选举工作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广泛宣传,层层发动,精心组织。各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要严格按照代表资格要求,采取自下而上、反复酝酿的工作办法,保证大会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确保大会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代表名单人选确定后,请以学院为单位填报代表人选登记表(附件2、4、6)、名单汇总表(附件3、5、7)。请于2022年6月6日17:00前将附件2-7汇总,命名为“***学院代表文件”发送至校团委邮箱:tuanwei@ctgu.edu.cn,将纸质盖章版统一收集于档案袋中,交至青年楼206办公室。

联系人:欧阳文  6393037

             刘玉悦  15997742005

             袁清清  18723735037

(上下滑动查看)

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三峡大学第二十三届学生会述职评议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切实贯彻中共二十大、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规范学生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履行好学生会工作职责,服务青年学生长大成才,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青联发〔2017〕4号)、《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学发〔2020〕1号)和《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联学生会工作实施方案》(中青办联发〔2021〕1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述职评议主体为三峡大学学生会主席团和各部门工作人员。

第三条 学生会学生骨干工作评议委员会由学生代表、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组成。

第四条 学生会建立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学生骨干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第五条 述职评议制度在校党委领导、校团委指导下严格执行,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章、客观公正、民主公开、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二章  述职评议内容

第六条 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对评议对象全面客观地综合评价。

(一)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能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向广大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

(二)道德品行。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具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工作责任心,能够带头倡导良好的社会风尚,积极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三)学习情况。学有余力、学业优良,能够自觉把学习放在首位,带头勤奋学习、学好专业知识,培养科学精神,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一年级新生除外),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四)工作成效。在校党委的全面领导和校团委的具体指导下,努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能够在思想引领、学风建设、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方面服务同学,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按时、准确地完成本职工作;

(五)纪律作风。严格遵守校规校纪与《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在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践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作风务实,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等问题。

第三章  述职评议程序

第七条 述职采用书面述职和现场述职相结合的方式。

(一)书面述职。述职人需提前提交书面工作总结,总结材料要从学生会工作理念、指导思想、履职情况、主要成效、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下一步计划等方面展开,应实事求是、全面规范、简明精炼、支撑有力;

(二)现场述职。述职人向述职评议大会现场述职汇报,现场述职要密切结合学生会职能定位,应重点突出、总结成效、找准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第八条 述职评议大会结束后,评议会中的学生代表填写评议评分表,评议会其他成员根据总结材料和现场述职情况评价打分。

第九条 述职人得分由学生代表评分(占40%)、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评分(占30%)、校团委指导老师评分(占30%)三部分构成。

第四章  述职评议结果

第十条 述职评议会对评议对象的述职内容综合评价,评定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其中总分超过85分(含85分)为优秀;85分—70分为良好;70分—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十一条 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评价结果将作为学生会工作人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综合评价等次获得“良好”及以上的学生会工作人员在评奖评优、综合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将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第十二条 对评价结果为“不合格”、无法正常完成学业、工作不合格、违纪违法以及其他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要予以劝退、免职。

第十三条 所有评议结果由三峡大学学生会秘书处统一归档。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三峡大学学生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共青团三峡大学委员会

三峡大学学生会

2022年8月23日

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欧阳文

         是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万相奇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湖北省学联秘书处邮箱tswxxb05@163.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

END

本期编辑 | 向思锦 彭丽华

本期校核 | 湛子扬

本期审核| 万相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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