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34场新闻发布会上,市公安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潘绪宏介绍,7月28日以来,警方共办理涉疫违法犯罪案件19起,刑事拘留8人,行政拘留10人,罚款2人。
案例一
拒不执行有关进出境、进出京等疫情防控的决定、命令。
7月下旬,我市某公司组织员工前往张家界旅游,月底返京后,上述员工向社区主动报告,并进行核酸检测、隔离观察。但是,该公司两名员工祁某(女,38岁)、谢某妍(女,22岁)未严格遵守居家隔离要求,违规外出旅游、聚会。目前,二人已被集中隔离,待隔离结束后将依法处理。
案例二
置防控大局于不顾,不报、瞒报、谎报行踪轨迹等涉疫信息。
8月5日,王某亮(男,38岁)在乘车通过房山区长琉路临时检查站时,为掩盖曾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事实,使用他人行程码截图企图蒙混过关,被当场查获。目前,该人已被房山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三
不按要求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违规进出封闭式管理的企事业单位。
8月5日,卞某伟(男,39岁)在意图进入海淀某单位时,因曾途经中高风险地区,且未持有有效核酸检测证明,被防疫工作人员阻止,后其为逃避检查,翻墙进入被查获。目前,该人已被海淀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四
扰乱防疫工作正常秩序,侵犯防疫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8月5日,丰台某社区居民刘某兰(女,57岁)为发泄个人不满,故意辱骂、推搡社区防疫工作人员,并殴打到场处置民警。
同日,朝阳某村村民王某林(男,49岁)在骑电动车入村时,不配合验码登记,持车锁将两名防疫工作人员打伤。目前,二人已分别被丰台、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五
为吸引眼球、博取关注,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编造传播涉疫虚假信息。
8月5日,网民朱某飞(男,30岁)在微信群内发布信息称:海淀多地包括某知名互联网企业被紧急疏散,应有人确诊新冠肺炎。经调查核实,上述消息为朱某飞臆测、编造、散播,造成了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目前,该人已被石景山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此外,针对网传“某高校教授携妻子闺蜜去三亚旅游确诊新冠肺炎”的情况,经调查核实,系葛某飞(女,39岁)拼凑编造的不实信息,现该人已被西城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 牛伟坤 李祺瑶 监制:童曙泉实习编辑:钱绯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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