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举三峡大学科技学院
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各学部:
学校将于近期召开第七次学代会。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等文件的规定,现就选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举程序
1、酝酿人选。各选举单位要按照《三峡大学科技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相关要求,按照多于应选代表名额 20%的要求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名单。。
2、代表选举。各选举单位将代表候选人初步名单在本单位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报同级党委(党总支)、校学生会同意后,筹备召开会议,通过差额选举的办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出席学代会的正式代表。选举代表时,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必须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
3、结果报送。代表选举结果经同级党委审核后,报学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二、学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学代表应是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代表一般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2、具有良好的作风品行。密切联系、热忱服务团员青年和广大学生,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作风和形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现象。
3、具有显著的工作业绩。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敢于担当,脚踏实地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工作业绩突出,学习成绩优良,在团员青年和广大学生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了解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能认真、自觉地执行大会的决议,积极履行代表的职责和义务。
三、代表的名额及分配原则
出席本次大会的学生代表需来自全院5个选举单位,本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代表105人,占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比例为1%,其中,校、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代表35人,占学生代表比例为33.4%,女代表46人,占学生代表比例为43.8%。。要求学部推荐代表覆盖各个年级并选拔推荐1名学部代表团团长。
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学生会委员会拟设11名,均从正式代表中推荐产生,拟提名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17名,差额6名,其中,候选人来自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和工作部门5名,不超过30%。候选人覆盖了学校所有学部。满足常设机构人数不超过学校学部数量的2倍要求。
四、选举工作要求
学代表的选举工作要在各学部认真学习贯彻关于代表选举工作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广泛宣传,层层发动,精心组织。各学部要严格按照代表资格要求,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的工作办法,保证学代会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确保大会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代表名单人选确定后,请以学部为单位填报代表人选登记表、名单汇总表。命名为“***学部代表文件”发送至院学生会邮箱:2274394327@qq.com,将纸质盖章版统一收集于档案袋中,交至综合楼108办公室。
联系人:
庞成宇 13477852596
张栋杰 15586001450
共青团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委员会
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学生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三日
本期排版 |学生会宣传部 陈千浩图文来源|学生会宣传部 田刘洋指导老师 | 庞成宇 本期审核 | 田刘洋投稿邮箱 | 1710792835@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