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处春耕备耕关键时期
让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是实现全年粮食丰收的重要保障
3月21日上午,“宜昌市2022年春季农资打假”新闻通气会在宜昌市农业农村局召开。通气会上介绍了宜昌市春季农资打假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现场图
●发布人
田雪峰 宜昌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贾 添 伍家岗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小平 宜昌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李 波 宜昌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付 琴 宜昌市畜牧兽医大队支部书记、大队长付琴
●主持人
郑金武 宜昌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全市农业农村部门把农资打假与护航春耕生产作为保供固安全的关键措施加大执法精准度实行重点时期、重点区域、重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各地农民抢抓农时开展春耕生产。佟凌 摄
01提前谋划,打好预备战
围绕春耕春播春管工作要求,市农业农村局迅速部署去冬今春农资保供工作,制定出台了《应对极端天气和“两节”期间稳产保供的紧急通知》和《2022年宜昌市春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方案》,2月22日召开了全市农资打假保春耕视频会议,安排部署春季农资打假工作。
全市农业农村部门迅速行动,成立农资打假工作专班10个,成员230余人,扎实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在全市掀起农资打假护航春耕备耕的热潮。
02高效行动,打好稳供战
围绕农资供应保障,实时排查种子、肥料等农资在生产、使用、流通全环节的供给情况和农资价格变化,分市、县两级建立以农资批发企业、农资示范企业为主体的保供名录,及时跟踪落实农资储备品种和数量,维护市场秩序稳定。
目前全市水稻备种30万公斤、玉米备种246万公斤、农药储备2500吨、化肥和有机肥储备10.25万吨,可满足春耕生产需求。全市种子、肥料等重要农资价格涨幅稳定在35%以内,属于可控范围,未对宜昌市春耕备耕工作造成明显影响。
各地农民抢抓农时开展春耕生产。雷勇 摄
03强化监管,打好侦查战
围绕农资产品投入进行数据采集和备案监管,推进“农资管家”平台建设、农资追溯体系和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对农药、种子、肥料、农膜等主要农业投入品的生产、流通、销售、使用等环节实行全覆盖监测,实现数据实时上传,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监管模式。
全市2800余家农资经营门店已纳入平台监管,495个种子品种全部纳入备案管理,有效促进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增强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
04多线宣传,打好舆论战
综合运用省市农业信息网、微信微博公众号等传统媒体和新型媒体,多途径全方位进行假冒伪劣农资鉴别指导,展现农资打假成效。广泛开展科学使用农资和依法维权培训,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
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在全市开展现场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全市各级农业部门出动执法和科技人员1482人次,举办现场培训咨询活动10余场次,接待咨询群众5000人次,发放各种资料2.5万份,充分营造出打假护农保春耕的良好社会氛围。
农产品抽样。
05重拳出击,打好阻击战
今年肥料等农资价格出现一定程度上涨,市场上假冒伪劣农资流通量呈增长趋势。全市农业综合执法部门抓住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生产、销售、使用等关键环节进行全流程监管。同时建立市县联动、部门联动机制,实现立案一起、查处一起、一地发现全市联打。
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30人次,检查农资企业和门店1203家,检查农产品生产主体154家,没收假劣农资2030公斤,立案查处27件。
下一步,将立足“三化三度护三农”新农人服务品牌,着力打造专业化、职业化、现代化执法队伍,确保执法准度、温度、力度,持续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继续开展农资下乡知识宣传,提高农民群众的辨假识假能力;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对不法行为保持严打态势,为全市粮食丰收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提供坚强后盾。
大家关心的问题还有哪些看看现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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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广电记者提问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牢牢守住保障粮食安全这条底线,宜昌市的农资打假工作如何从农资安全供应来保障宜昌市农业生产安全,保障全年粮食安全?
答:近年来,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宜昌市在全力保障农资供应,助力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切实扛起了为农服务的重任。
建立农资供需监测制度。在重要农时季节,提前落实专人进行全市农资价格和供需储备调查,为研判全市农资供需形势、精准做好农资保供调度提供依据。
确立保供单位,实行周调度。针对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去冬今春农资价格上涨幅度大,农资批发企业备货存在观望心理的实际,今年先后召开城区农资批发商和全市肥料生产企业保供稳价会;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建立以本土肥料、饲料生产企业和农资批发企业、农资诚信企业为主体的保供单位名录库,根据各地农业生产需要和区域性、品类缺口,适时组织保供单位从省内外组织货源,未雨绸缪做好农资储备和点对点配送服务,阶段性跟踪各地农资储备品类、数量,及时做好调剂供应,确保全市农业生产农资供应。
做好农资企业的服务与协调。加强对农资生产企业的紧密联系和服务,及时通报农资供需信息,鼓励支持农资生产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引导企业改变传统营销方式,探索扁平化销售和差异化服务,做好与市域批发企业的有效对接,优先满足市域内农资供应。
加强农资市场价格质量监管。作为农资打假牵头单位,主动联合市场监管等成员单位开展春季农资市场联合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囤积农资、哄抬物价、牟取暴利、非法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农资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农资流通秩序。
三峡商报记者提问
城区的农资经营主要集中在三峡物流园,体量大,产品辐射广,是如何加强监管的?
答: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公众健康,责任重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伍家岗区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园区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重要指示,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勇于担当,积极配合市局创新思路开展工作。
严格行业许可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依法审批,依法执行农、兽药经营许可有关条件、程序和标准,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活动的后续监管。对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或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坚决依法予以清理、吊销、取缔,并及时公布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等信息。不断增强服务意识,简化办证程序,优化营商环境。
强化农资门店巡查,履行部门监管职责。通过日常巡查、专项行动和突击检查等多种形式落实监管任务。组织开展一月一次的日常巡查,巡查农资门店证照是否齐备,农资产品是否合格,管理要求是否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到位,一经发现,立即上报。每年3月协助市执法支队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对农资门店逐一检查,宣讲法律法规,打击销售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根据市局风险提示,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检查,发现问题现场责令整改,消除风险隐患。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社会法治环境。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推广安全用药和绿色防控技术,指导农民科学使用种子和肥料等农资产品,提高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能力。依托村“两委”、村民理事会、志愿服务队伍等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咨询培训、技术指导、普法宣传、维权服务等工作。
宜昌发布记者提问
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会使用农药,农业部门是如何从农药使用环节加强监管,确保市民吃上放心农产品的?
答:农药是农产品生产中必不可少的生产资料,为了安全有效的控制农药使用,防止造成人员伤害和农残超标,宜昌市加大了对农药使用的执法力度:
实行定点经营,严格限制使用。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规定,推行限制使用农药专柜销售、实名购买、购销台账、溯源管理,实现从生产、流通到使用的全程监管。同时,禁止利用互联网经营限制性使用农药。示范主体建绿色农资专店,开展农资配送,实现农药经营场所禁用农药检查发现率为零,果园茶园禁限用农药检查发现率为零。
重普法强宣传,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持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和正确使用知识。组织高素质职业农民及监管服务对象培训指导正确使用农药。
重监管强执法,转方式追源头。常年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利剑”行动、农资打假、“双随机、一公开”等专项整治行动,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农安监管执法“三个转变”,借助“一行动两迎检”多措并举保全市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全市9个涉农县市区都组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门机构,明确监管工作职责。87个涉农乡镇都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岗位,大部分乡镇监管队伍正在向村级延伸,一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农产品监管网络初步形成。
三峡晚报记者提问
春季是广大养殖场(户)进行春繁补拦的集中期,也是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购买和使用兽药会大量增加。如何才能购买到合格、放心的兽药?
答:养殖户在购买、使用兽药(含水产养殖用兽药)时,一定要小心谨慎。应注意从以下几个方面严格把关:
要到有《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兽药经营门店购买兽药,要尽量远离价格特低、包装简陋的药品,购买兽药时,一定要求商家开具票据。
要仔细看标签。兽药标签上,必须在醒目的位置上注明“兽用”字样,同时标签上还要有兽药名称、规格、批准文号和产品批号、有效期等内容,兽药说明书上要由主要成分及含量,用途、用法与用量、毒副反应、适应症、禁忌、注意事项和储存条件等供使用者对症下药。没有,就可能是假劣兽药。
要注意兽药产品的有效期。兽药包装上都标注了有效期或失效期,超过了有效期或失效期的,即为劣兽药,不能购买和使用。
要检查兽药“包装”。就像买衣服一样,都要检查衣服有没有脱线、破损等等。买兽药也要检查兽药的包装。用塑料袋包装的,注意检查封口是否严密。用玻璃瓶的,要检查瓶盖是否密封,有无松动和裂缝,瓶塞有无明显的针孔,有无裂缝或药液释出。出现任何包装问题的兽药,都不能购买、使用。作为养殖户来说,还可进一步查询:
查兽药产品的可追溯信息。购药时,可以通过“国家兽药查询”手机APP,扫描兽药外包装上的电子追溯二维码,查看这个兽药的相关信息,没有则视为假兽药。
当然,养殖过程中还要使用相关兽用生物制品(疫苗)。在购买、使用兽用生物制品(疫苗)时,除了要注意上述的事项外,还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购买疫苗时要查看经营者的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资质,避免买到假劣产品;二是购买、运输、使用疫苗时一定要注意保存温度,说明书上要求冷藏或者冷冻保存的必须按要求保存,否则会出现防疫无效的后果;三是使用后的疫苗瓶不得随意丢弃,应当单独存放、集中处理。
三峡日报记者提问
当前农资打假是个常态化的工作,近年来取得了哪些成效?今年会有哪些新的部署?
答:近年来,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公安、检察院、法院、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供销社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农资打假工作,形成了农资市场监管合力。据统计,近3年仅农业农村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5万余人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店和农产品生产主体1.29万余家次,立案查处案件651件,移交公安机关案件42件,没收假劣农资2.7万余公斤,货值82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596万元。今年,我们将针对农资生产、经营和使用的新特点,扎实组织春耕农资巡查检查和全年农资打假工作,为春耕生产和全年粮食丰收保驾护航。
围绕重点产业、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农资品种做好全市农资打假工作。把问题导向和精准执法贯穿全过程,一体安排,分步推进。
巩固深化部门联动、上下联动、区域联动、检打联动、“一地发现,全市联打”等执法联动机制,综合运用好日常巡查、监督抽查、飞行检查等手段,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制度,及时发现、广泛收集问题线索。
坚持有线索必查、有问题必究,做到查办必有果、违法必处罚。着力深度经营和查处大要案,对经营和使用环节发现的假劣农资线索,深挖源头,摸清假劣农资生产经营链条,实施溯源打击。对上级交办、群众举报投诉反映强烈的涉案线索,实行督办、集中办案。对部门移送、媒体曝光的涉案线索,主动介入,及时固定、保存违法证据,认真调查处理。对危害性大、社会影响恶劣、涉嫌犯罪的案件,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
推进执法检查和网络办案系统推广应用,开展网上巡查和大数据比对,并建立执法信息实时推送、多区域共享、联动联查机制,不断提高执法检查、产品抽检、执法调度等方面的信息化水平。加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与行业管理机构监管信息共享,保证监管信息全面准确,提高执法监管效能。
加快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做好信用信息归集、评价、共享和公开等工作。推进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探索建立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引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增强诚信意识。
来源丨宜昌发布记者丨郑蓉 通讯员丨杜芹、钟臻编辑丨好儿 编审丨翟婷婷转载须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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