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风险提示
近期,我市发现有个别居家隔离人员试图脱离监管外出购物,现提示如下:
法律责任
居家隔离人员不遵守相关规定,将承担法律责任,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给予处罚,轻者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管提醒
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应对居家隔离人员加强管理监督,在安装门磁系统及悬挂居家隔离警示牌的基础上,应告知其左邻右舍及周边市民互相监督,互相提醒,如有发现不遵守规定,擅自外出的居家隔离人员,要及时向当地村(社区)报告。
来源 | 宜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编审 | 刘瑞 李杨
审核 | 章黎 陈昱池
监制 | 陈登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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