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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连涨后,宜昌深夜限售!湖北楼市调控加码,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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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三峡晚报》消息,6月4日,经宜昌市人民政府同意,宜昌市住建委昨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宣布:自本通知施行后,在城区(含夷陵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自签订商品住房网签合同之日起,2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同时,对商品住房申报价格过高且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一律暂缓办理预售许可、合同网签备案、现房销售备案。

包括上述两项举措在内,《通知》共提出了八项举措,包括加大商品住房供给、不得夜间开盘和开展销售活动、积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等。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下为《通知》提出八项举措

↓↓↓↓↓↓↓↓↓↓↓↓

(上下滑动查看)

举措一:加大商品住房供给

各级住建(房管)部门要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科学调控市场供给。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小于6个月的县(市、区),要加快商品住房预售审批节奏,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快商品住房项目上市进度,加大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增加商品住房供给,切实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

举措二:加强商品住房价格指导

严格控制商品住房价格涨幅,确保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相适应;对商品住房申报价格过高且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一律暂缓办理预售许可、合同网签备案、现房销售备案;对分期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上市间隔时间6个月以内的,不得调整指导价格。

举措三: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

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落实住建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16〕223号)要求,严禁文件所列9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取得预售许可后,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开盘时间控制在8:30至18:00之间,不得夜间开盘和开展销售活动;公开销售后5个工作日内,须向住建(房管)部门报告房屋销售情况,提交认购人名单;销售完毕前,应定期向住建(房管)部门报告销售进度;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制定科学摇号规则,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摇号,一次性对外公开销售,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禁虚假摇号、内定房源。

举措四:坚决遏制恶意炒房行为

自本通知施行后,在城区(含夷陵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自签订商品住房网签合同之日起,2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举措五:防范和化解化解市场风险

坚持“属地管理、综合施策”的原则,对发生风险的开发项目,通过企业重组、债权转让、金融支持等措施,有效防控和化解房地产金融风险;开展购房融资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对提供“首付贷”、以房产销售为手段进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将其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取消网签资格。

举措六:加强市场监管

各级住建(房管)部门要建立售前约谈与承诺制度,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要约谈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对商品房预售、施工安全、交付使用等关键环节提出具体要求,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规范开展销售活动的书面承诺;强化商品房资金监管,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对预售资金专用账户及其资金实行动态管理。

要持续深入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整治,通过开展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专项检查等方式,做好房地产经纪机构巡查和查处工作,及时有效处理房地产中介市场突出问题;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虚假摇号、内定房源、发布虚假广告、捂盘惜售、制造市场恐慌、协助规避调控措施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与国土、金融、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严肃查处,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处罚、公开通报、联合惩戒,并计入信用档案。

举措七:积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各级住建(房管)部门要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拓宽经营范围,从单一的开发销售向租购并举模式转型,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满足居民多层次住房需求;加强住房租赁信息发布管理,确保发布的房源信息真实、全面,保障租赁当事人权益;搭建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住房租赁企业、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等各类住房租赁市场主体的信用管理体系,全面建立租赁市场主体信用记录。

举措八:落实市场调控责任

各级住建(房管)部门要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报告,牵头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会商领导小组,互通共享全市房地产市场交易、供地、金融等信息和政策,定期召开专题会商会议,加强市场研判,加强政策研究,加强风险防控,扎实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房价连涨6个月 3月涨幅全国前十

宜昌为何出台限售措施?据三峡晚报报道,有分析称,棚户区改造带来的住房需求增加,本地新就业一族的刚需,宜昌中心区位优势对“宜荆荆神恩”周边居民的吸引等诸多因素共同作用,加之房价上涨从一二线向三四线城市的传导效应,与部分炒房者投机需求叠加,加剧了本地楼市紧张,导致房价较快上涨。

国家统计局4月18日发布的2018年3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统计数据显示,在2月份环比上涨0.6%的基础上,宜昌3月份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又上涨0.9%,这一涨幅也进入了70个大中城市中的全国前十。

从已经公布的4月份数据来看,宜昌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依然维持了较高的上涨趋势。而这是自去年11月开始,宜昌新房价格连续6个月环比上涨。

事实上,在去年至今年这一轮的楼市调控中,同为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襄阳,此前已成为湖北限售第一城。

2017年10月31日,襄阳市房管局接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加强市区商品住房交易管理的通知》,规定自10月30日起,凡在市区范围内(含襄州区)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须满两年后才能上市交易。

鄂调控加码:增加租赁房用地供应

6月4日从省住建厅获悉,省住建厅出台意见,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部署。按照意见,武汉将大幅增加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用地供应。

按照住建部和省住建厅要求,武汉市将编制2018年至2022年住房发展规划,提高公租房、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在住房供应中的比例。省内热点城市要提高住房用地比例,住房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建议按不低于25%安排,并大幅增加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用地供应,确保公租房用地供应,力争用3到5年时间,公租房、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用地在新增住房用地供应中的比例达到50%以上。

据悉,武汉将推动供地主体多元化,在权属不变、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情况下,非房地产企业的国有土地可作为租赁住房用地。本月底前,武汉将提出并上报建设租赁住房的具体实施方案。

此外,省住建厅要求武汉加快推进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按照先租后买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住房限购措施;各地将把房价控制目标分解到月,引导开发企业合理申报预售价格,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暂缓办理预售许可。住建部门将会商国土部门,建立房价地价联动机制,根据当地房价控制目标,限定不同区域最高房价管控目标,在土地出让环节公布项目房价控制限额,鼓励采取“限房价、竞地价”等方式出让土地,引导企业理性竞买土地,防止地价推涨房价。

在风险防控方面,省住建厅要求各地提高市场风险预警预判能力,房管部门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购房、购地融资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严控加杠杆行为。在供需矛盾突出的城市,倡导采取公证摇号方式公开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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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峡晚报、湖北日报(记者彭一苇)

微博:@湖北日报

编发:袁超一

出品:湖北日报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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