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扶贫政策
为贯彻精准扶贫政策方略,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到村到户到人,切实保证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获得资助,努力实现精准资助,现将各类资助政策标准公布如下:
1.学前教育资助
资助对象:经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公办园、集体办园、注册民办园)中,3-5岁在园的孤儿、残疾、烈士子女、因大病或突发性灾难等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
资助标准:按照1000元/生.年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2.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用于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困难生生活费,保障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资助标准:寄宿生按照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的标准给予补助;非寄宿生(2019年秋季起)按照小学500元/生.年;初中625元/生.年的标准给予补助。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促进教育公平和教育均衡发展。
资助标准:按照2000元/生.年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4.普通高中免学费
资助对象:全省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免学费标准:万荣高中1400元/生.年;普通高中(民办)800元/生.年的标准给予补助。
5.中职教育学费全免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所有在校生全部享受。
免学费标准:职业高中2000元/生.年;职业中专2500元/生.年的标准给予补助。
6.中职教育助学金
资助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按照2000元/生.年的标准给予补助。
【主办单位】万荣县教育科技局
【总 编】张 炜
【主 编】李冬艳
【本期责编】尉丽娜
【总 期 数】第10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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