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1]第1号
1月6日,全省教育系统第十九次疫情防控视频调度会之后,市教育局立即召开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党组扩大会议,并下发《关于加强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市教育系统立即进入紧急状态,恢复战时机制。近日,河北省疫情形势严峻,作为邻省,我市面临省外疫情输入巨大挑战和压力,请各县(市、区)教科局和学校务必提高认识,加强统筹,高标准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全市师生安全健康。
一、严格落实防疫要求
1.严把校门关。除师生教职员工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校园,严格落实“四必”制度,即必戴口罩、必扫码、必测温、必登记(身份证、体温)。
2.严防物传人。所有进校物品,如统发教材,教学资料、设施设备等,必须严格执行先消杀、再接触的措施。
3.严格落实消杀制度。严格按照卫生消杀管理标准和程序,对公共区域、重点部位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
4.严格佩戴口罩。严格要求教职员工在校佩戴口罩,倡导学生在校佩戴口罩。
5.引导学生勤洗手。冬天寒冷,学校要尽量创造条件,满足学生使用热水洗手需求。
6.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发热学生和中高风险区返运人员隔离制度。
7.注重校门口家长等候区的规划引导,禁止家长扎堆聚集,实施错峰上下学,避免集中放学导致校门口聚集拥挤。
8.加强用餐管理,确保食用饭菜在100℃以上高温烹饪完全熟透,引导学生用餐卫生,不买路边摊点食物。
9.通过《告家长书》等形式,帮助家长了解新冠、诺如、流感、水痘等传染性疾病症状和应急处置流程。
10.即将放假的院校要教育引导师生加强寒假离校返乡途中防护,随身携带足量口罩、消毒湿纸巾、一次性手套等必要防疫物品,全程佩戴口罩、勤洗手,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
11.已经放假的大中专院校要教育引导师生在寒假期间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规定,不前往中高风险区,确需离开居住地的,要向学校报告。春季学期开学师生返校前要做好体温监测和14天居家隔离。
12.要做细做实“家长、家庭、学生、学校”防控链条,及时通过全市校园健康应急管理系统报送学生每日体温及行动轨迹,确保师生行程可追踪、健康可监测、安全有保障。
二、严肃追责问责
各县(市、区)和各校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坚决杜绝疫情点状扩散,市教育局将对防控不力的县(市、区)和学校进行追责,以下几种情况请各县(市、区)和学校重点关注,并及时防范:
1.中高风险摸排工作落实不到位,如学校教职员工外出不报备,对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前往中高风险区追踪监督不到位,对影响疫情防控的相关信息瞒报、迟报、谎报导致工作被动,贻误战机。
2.因发热、送医、身体异常、师生因病缺勤等信息上报不及时,学校不主动了解病因,且在不查验康复证明的情况下允许师生返校。
3.食堂监督管理不够,违规采购进口冷链食品,菜品质量不佳引发家长大量投诉。
4.防疫物资储备和使用不当,如酒精和84消毒液混放混用、过期防疫物资清理不及时、紫光灯消毒使用不正确等,带来安全风险隐患。
5.校外培训机构落实扫码、登记、测温、询问、洗手、戴口罩等基本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
6.在各级各部门督查中因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被通报批评或绩效扣分。
7.组织聚集性活动引起疫情防控安全问题或社会舆情。
8.不遵守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不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不敢担当、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导致工作落实不力。
9.在未经证实的情况下私自发布不实信息,对舆情不重视,管控不力,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运城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指挥部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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