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坚持开门整顿,根据《全市公安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整治清单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一、贯彻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到位问题
重点整治:(1)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不如实记录报告;(2)接受他人请托,违规过问或干预司法办案、插手具体案件办理;(3)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违规接触交往、影响案件公正办理;(4)其他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二、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及违规取保候审等问题 重点整治:(1)不依法如实受案立案;(2)立而不侦、侦而不力、久拖不决;(3)有罪不究,降格处理;(4)违反取保候审相关规定;(5)选择性、逐利性执法办案;(6)违规异地执法办案;(7)其他违规执法问题。
三、违规违法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 重点整治:(1)为罪犯提请“减假暂”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2)直接或者纵容、唆使他人捏造事实或者出具虚假考核立功材料、病情鉴定、病情诊断等证明材料,为罪犯提请“减假暂”;(3)违反规定干预、插手、过问或者施加压力要求他人违规违法办理“减假暂”;(4)在为罪犯提请“减假暂”中收受财物、接受吃请、徇私舞弊、权钱交易等问题;(5)其他违规违法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
四、违规插手、干预经济纠纷问题 重点整治:(1)违反规定立案,插手、干预经济纠纷,干扰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正常审理、执行;(2)以涉嫌刑事犯罪为名,替经济纠纷一方“拉偏架”,迫使经济纠纷另一方赔偿损失或者放弃合理利益诉求;(3)滥用侦查权,为控告人收集证据或谋取利益;(4)其他违规插手、干预经济纠纷行为。
五、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重点整治:(1)民警违规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违规兼任职务、领取报酬;(2)民警违规参股借贷;(3)民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该民警分管的辖区和业务范围内违规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4)其他违反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的行为。
六、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化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重点整治:(1)公安机关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不尽力,不进行释法说理;(2)来访接待窗口的工作人员对待群众不耐心,不注重听取当事人意见;(3)办理信访案件履职尽责不认真,不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原则依法纠错补正和司法救助。
七、违规查封扣押处置涉案财物问题 重点整治:(1)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期限查封扣押冻结;(2)与案件无关涉案财物不依法处理;(3)应当返还的财物不及时返还和发放;(4)侵占、挪用、私分等违规处置涉案财物;(5)其他违规处置涉案财物问题。
八、民警工余时间管理问题 重点整治:(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违规饮酒问题;(3)违规进入娱乐场所问题;(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等其他问题。
九、警队勤务管理问题 重点整治:(1)迟到早退、擅自脱岗、离岗;(2)办公区域物品摆放凌乱,环境脏乱差;(3)警容不严整、警服穿着不规范;(4)工作方法简单、态度冷漠,恶语相向、恶意刁难、恶相行权,工作推拖、不作为;(5)其他作风效能、纪律作风问题。
如您发现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干警存在上述问题,请随时与我们联系,并对我们改进工作提出意见。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如您发现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干警存在上述问题,请随时与我们联系,并对我们改进工作提出意见。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如您发现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干警存在上述问题,请随时与我们联系,并对我们改进工作提出意见。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相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馈:
举报电话:0512-65261019 ;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邮寄地址:苏州市相城区人民路3998号苏州市公安局教育整顿办线索工作组; 起止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6月15日。
苏州市公安局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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